签证信息
要求护照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且每半年内居留时间不超过90者无需办理签证手续。
如旅客属于其它情况,需办理签证手续。
旅客必须持有: - 足够的资金;及/或 - 返程或前往机票;及 - 前往下一目的地所需的其它证件。
若旅客违反有关入境规定(包括所带证件不符合有关条例),负责运送该类旅客的航空公司将被处以罚款。请耐心等候-相关事宜目前正处于办理和交涉中。
航空公司应根据相关规定为每位违规旅客支付2,000至5,000马克(1,022.58至2,556.46欧元)的罚款; B. 若航空公司未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登机乘客符合相关入境规定,该航空公司将被要求根据规定为每位违规旅客支付20,000马克(10,225.84欧元)的罚款;及 C. 违规旅客将被遣送回其原籍国或其它任何接受该旅客的国家或地区。将该旅客运送至德国的航空公司将承担相关的遣送费用。
15岁以下且有其父母或监护人陪同旅行的未成年旅客无需持有护照,其前提是: - 上述未成年旅客与其陪同方属于同一国籍;以及 - 未成年旅客陪同父母或监护人的护照上注有该未成年人的姓名。
若未成年旅客随行父母或监护人的护照未标明其姓名,该未成年人必须持有自己单独的护照或经认可的护照替代证件。但该未成年人无需持有他或她的居民许可证。
若未成年人为某一学校团体成员,该未成年人无需持有护照或签证,其前提是经其居住国外事部门确认的团体成员名单包含有该未成年人的姓名。此外,上述名单应贴有该未成年人的照片。 | |